福建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3]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梅列区徐碧街道徐碧村芦山;
2.3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200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银行贷款及财政补助;
2.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7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6.1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