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0 | 数据编号: 325931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一、甲供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率
1、对于需进行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报价的各单体,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其
它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中备注列标注“按甲供设备价1.5%计算”的,其中的“1.5%”费率即为投标最高限额的保管费率。由于招标清单费率列已标注1.5%且不可更改,故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各单体材料设备参考总价,结合自身企业管理水平,通过调整保管费的计算基数 “设备参考总价”的方式进行可竞争报价,调整设备总价=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参考总价×投标调整系数K(K≦1)。投标人的保管费报价则以调整设备总价为计算基数,乘以1.5%费率。
2、根据上第1点,已发布的本工程《招标补充公告》第3点,最后一句所指的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中的保管费率”=投标最高限额的保管费率1.5%×投标调
整系数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