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3 | 数据编号: 326119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保定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外资【2013】8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亚行贷款和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安全性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验收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工程;
2.2工程地点: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厂内;
2.3建设规模:保定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工程,对保定市3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集中处理,日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含水率80%);
2.4招标范围:安全性预评价报告、安全设计专篇、验收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全性评价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