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3 | 数据编号: 32618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2015年茅铺公租房围墙、道路及雨污水管工程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洞口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2015年茅铺公租房围墙、道路及雨污水管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
2.3 工程概况:洞口县2015茅铺公租房道路:祥云东路、桔园北路,14.0米车行道;支路2条,6.0米车行道;路面面层为砼里面,围墙总长250米,雨水管约817米,污水管约838米,检查井35座,投资额约199.55万元。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