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北区及四号地块排污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理想之城,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审核(2012)27号、(201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号地块北区及四号地块排污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营市黄河辅路以南、香山路以东
计划工期:总工期约30日历天。
采购数量:排污泵718台
招标范围: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北区及四号地块排污泵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是具有排污泵生产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须是经营范围具备排污泵销售项目,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企业信誉良好,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