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3 | 数据编号: 32627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12]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罗城县龙岸镇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15年)规模为2000m³/d,远期(2025年)4000m³/d,配套建设污水管约11.154㎞。
合同估算价:189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及其配套镇区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注册生产(PE塑料管)的生产厂家且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þ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保的应该满足一下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