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3 | 数据编号: 326357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西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吉县锦绣家园以西,秀山路以南,西北环路以北,安家河路以东;
规 模:总建筑面积18350㎡,其中门诊综合楼3923.4㎡、医技楼4586㎡、住院楼9518.71㎡、锅炉房和太平间321.89㎡,污水处理构筑物以及配套附属等。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得担任其他工程的监理,当需要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察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