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鼎市嵛山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ZY宁招2015-013、鼎交易(2015)40号、鼎招(2015)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嵛山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招标人为福鼎市嵛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鼎市嵛山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嵛山镇3个行政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集中式供水设施3处,新建拦河坝3座,沉砂池3座,集水池1座,安装净水器2台,铺设输水管道DN63~160PE管12100m,工程总造价1777653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3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鼎市鸿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