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县中部水晶集聚区截污干管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中部水晶集聚区截污干管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为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中部水晶集聚区截污干管工程监理项目位于浦江县宏业大道至岳塘附近。¢300长292.3m、¢400长1476m、¢500长18m、¢600长3229m、¢800长2364m、¢1000长2713m、¢1500长45.7m,φ1000方形检查井(300管、400管、500管、600管深度不足6m的支管)133座、φ1250方形检查井(800管深度不足6m的支管)4座、φ2000方形检查井(1500管深度不足6m的支管)2座,方形钢筋砼检查井(D<=600)主管及支管深度超过6m)43座,方形钢筋砼检查井(600<D<1000主管及支管深度超过6m)100座,顶管钢筋混凝土接收井1座,钢筋混凝土顶进井1座。工程预算约1082万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浦江中部水晶集聚区截污干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宏业大道至岳塘附近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8个月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监理费约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