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4 | 数据编号: 32674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青发改环资【2014】688号文 批准,招标人为 乐都县兴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乐都区自筹及申请中央专项资金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乐都县兴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本项目建设年限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
2.2本次招标为: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配套管网工程,需铺设污水管网约5公里。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ws1-ws23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等,合同段共计2201m。
二合同段:ws23-ws47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等,合同段共计2153m。
项目地点:乐都区洪水镇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