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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5 数据编号: 3271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环水处理加药(2015年度)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PHDC-ZB007
1.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环水处理加药(2015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交货要求:
2.1 项目概况:平海发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山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拟建4台,先上2台,已于2011年4月28日实现双投。本工程全部采用海水直冷,其中循环水采用海水直流供水开式循环系统,每台机组循环水在额定工况下用水量为115372.8m3/hr,冷凝器材质主要为钛管。
2.2 招标范围:
2. 2.1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药剂的供给、包装、运输、作业使用(含加药)、验收、质保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并保证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全部技术及配套要求;投标人必须就招标范围内全部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部分投标。
2. 2.2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和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标的为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环水非氧化剂杀生剂采购,即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药剂的供给、包装、运输、作业使用(含加药)、验收、质保及相关服务的提供。
每台机组服务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 2.3交货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现场。
2. 2.4交货时间:中标后按业主通知日期前交货。
2.3 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必须前往平海发电厂现场进行非氧化杀生剂和消泡剂效果的试验(对于已经在平海电厂完成试验的不需要重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所述。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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