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6 | 数据编号: 32725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5]第LY002号
长汀县四都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长汀县四都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5]65号)及2015年2月10日颁发的长汀县四都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四都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四都镇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300m3/d微动力污水处理站(不含设备及安装费)、DN150mm、300mmUPVC双壁波纹管,工程施工投资额为约人民币120万元。
4、招标范围:微动力污水处理站(不含设备及安装费)及双壁波纹管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项目。
6、招标项目施工工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