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7 | 数据编号: 327509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脱水系统采购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两台套污泥脱水系统升级、更换。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 建设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及浑南核心区。
5.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两台套污泥脱水系统升级、更换。
5.3 工程依据
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工程于 2009 年 5 月正式开工建设, 2010 年 9 月 29 日 #1 机组通过 72+24 小时试运行转入商业运行、 10 月 31 日 #2 机组通过 72+24 小时试运行转入商业运行。
六、各标段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单位根据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做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单位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保证金及其电子版等。开标时技术商务及报价标一同开启。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进入详评标阶段。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但必须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应附充分明确各方责、权、利的联合体协议书。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方必须具有 5 年内 5 个及以上同类(带宽 3 米浓缩脱水一体机)产品工程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超过两年。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做废标处理。业绩应是投标方在国内的施工工程,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原件的扫描件。业主方使用报告,业绩表不作为审核依据】
4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工程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等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7 、主体责任单位企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及以上。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投标人应具有污泥脱水系统设计、制造的成套经验,设备应是技术先进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特别提示: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提供无关业绩将被扣分。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七、资格后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的单位认为自己符合公告要求资质的请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申请书与标书电汇凭证即可,以下要求的文件请做入投标书中,投标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pdf 版本与 word 版本( word 版本为可编辑版本不需要电汇凭证及盖章), pdf 版本投标申请不接受未加盖公章的文件。请在投标文件中做入下列相关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其余要求文件请做入投标文件):
1 、《金山热电分公司污泥脱水系统采购招标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表);
2 、企业状况介绍,含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
3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