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30 | 数据编号: 32810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SG0600G15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朝阳净水厂及“四区”输配水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函【2014】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个泵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西市
2.2建设规模:新建城子河加压泵站1.5万立方米/每天、新建东太村加压泵站2.3万立方米/每天、改造立新加压泵站1.7万立方米/每天。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5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3万立方米/每天)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格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