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30 | 数据编号: 328191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 2015 【 100# 】)批准,现就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水管道及其配件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HZHC-( 采 )2015007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水管道及其配件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
1180 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 2006 ) 1 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2 、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 2 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