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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31 数据编号: 3285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太平镇煤矿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邹发改投资【20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邹城市鲍太路以西,湖心岛水域南。

2.3建设规模: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m3/d,本期处理规模3万m3/d,占地面积小于130亩。

2.4计划工期:2015年 4 月 21 日计划开工,2015年 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附件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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