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2 | 数据编号: 329095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经会泽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会泽县水务局委托,对其抗震应急物资 PE 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有相关证照、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HZCG2015( 询 )-18
二、采购项目名称:会泽县水务局抗震应急物资 PE 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清单及预算价格: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预算价为 98550.00 元。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 )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 或者作为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
( 6 )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投标产品);
( 7 )具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 DN200 以下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报告(须提供近二年以内的)。
2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审验:
(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2 )税务登记证书;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6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投标产品);
( 7 )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所采购的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报告(须提供近二年以内的);
( 8 )属于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 或者作为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
五、项目总体要求:
1 、报价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制造的全新产品,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检测合格标准,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和合格证。若产品技术参数指标、质量或功能上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投标承诺,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取消其中标资格。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三包”要求,投标人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凡属于质量问题应负责免费换货、保修、退货等。
2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需求的规格型号的 PE 管材样品到开标现场进行比对。
3 、报价供货商所报价格需在采购人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作废标处理。
4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 7 日内。
5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款项。
6 、交货地点:会泽县水务局。
六、投标供应商报价要求
我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供货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给以优惠后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且须包括产品的成本、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各项费用的总和(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否则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七、投标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1 、投标函(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 1 );
2 、唱标一览表(即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 2 );
3 、质量保证书(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 3 );
4 、售后服务承诺书(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 4 );
5 、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按附件 5 中要求的内容提交);
6 、所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7 、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及相关检验报告;
8 、本次询价公告要求提交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报价文件提交地址: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泽县通宝路 647 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
2 、投标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10 日 09:30 前。
3 、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上述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完好后由专人递交,不接受传真报价。
4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应按本公告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律胶封装订。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 9:30 分在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十、成交原则
在全部符合询价公告要求,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技术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但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中标。
十一、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十二、符合性审查条件要求:
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投标或者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未按规定的时间或地点提交投标报价文件的;
2 、不具备本询价公告的资格要求,未按本公告第三项第 2 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之一进行审验的;
3 、未按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4 、未按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5 、投标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但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6 、未按规定的规格型号提供实物样品到开标现场进行比对的;
7 、不满足询价公告要求实质性内容的;
8 、投标报价文件具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三、其他
1 、中标通知时间: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会泽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同步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不在另行通知和解释。
2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中标结果公示 7 个工作日满后由中标人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3 、本次采购询价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会泽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若对本项目有变更或补遗内容,将以公告形式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络信息。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 2015 年 4 月 9 日 16:3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中标的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会泽县支行
帐 号: 5300164783605100605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