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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2 数据编号: 32922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西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水处理用盐酸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水处理 用盐酸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5-0131

2 、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水处理 用盐酸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方现场需要进行供货,预估供货量 350 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盐酸

总酸度 ( 以 HCL 计 ) ≥ 31%

铁含量≤ 0.01%

硫酸盐≤ 0.007%

钾≤ 0.001%

350

供货要求:包括盐酸的装卸和运输检验。运输和装卸要求:用自卸汽车槽罐运输。

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承包。

交货期 / 工期 : 2015.4.1-2016.4.1 。 投标方接到供货通知 24 小时内,将合格的药剂产品送到招标方使用现场。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 6 )业绩要求 : 投标方应有 2 个电厂应用 1 年以上的业绩,在投标书中须附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 7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 1000 吨盐酸的供货能力,必须有生产、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和安全许可证,运输车辆资质档案齐全 (驾驶员证、押运员证、运输单位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有运输通行证、槽罐车检验合格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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