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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2 数据编号: 3292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 TXS2012060221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现委托 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水处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 1 )建设地点: 黄桥镇银杏路北侧、定慧路西侧

( 2 )规模: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268.6 万元,污水处理约 1200 吨 / 天。

( 3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5 月 3 日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格栅井、初沉池、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清水池、污泥池、地下设备间、加药房及库房、值班控制室、标准排放池、废弃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设备等建设内容)

2.3 付款方式

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完成合同和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付合同价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30% ,工程结算审计结束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 95% ,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审定价的 5% 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环保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机电工程建造师一级 ] 或者 [ 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一级 ]( 含 ) 以上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 无要求 ;

( 2 )其他: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3.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 2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txcetc.com )”,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 年 4 月 2 日 0:00 时起,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0:00 时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泰兴市黄桥镇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 308 号

联系人: 黄国兵

联 系 人: 许强

电 话: 13615187068

电 话: 0523-86050105

2015 年 04 月 01 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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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八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第八章第 2.6 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效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与备案表中备案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的配置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 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社会保险证明符合现行规定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中第六款其他要求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