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41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崆峒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甘发改农经【2015】76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崆峒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管材、设备采购四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崆峒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设备采购四标段二次。
2.建设地点及规模:平凉市崆峒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崆峒区2个乡(镇)、10个行政村、61个自然村实施,解决农村2314户、8418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解决项目区15所学校1894名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并为杨庄、夏寨2个水厂3541人补充水源。
3.项目概算:约24.06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崆峒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无缝钢管管材采购约37.01吨。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管材、设备采购四标段:崆峒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无缝钢管管材采购约37.01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管材投标单位须为招标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商相关证书),钢管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持有招标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近5年内从事过2项或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