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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3 数据编号: 32950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南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潭发改环资【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 上瑞高速以北、王家晒排水渠(入江段)以西地块

2.3 建设规模: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为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工程远期设计规模为15×10 4 m 3 /d,一期建设规模为7.50×10 4 m 3 /d,出水按(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控制,总投资约 45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概算约28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厂区内配套管网及设备、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保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