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57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归义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XPZBCX1503267A)已由岑财投审以【2015】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归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本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溪归义镇范围内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4000吨/天
合同估算价:约1064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按发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招标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到注册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查询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①查询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②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报名时需出具回执)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