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67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本项目经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区发改行审(2014)71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巴区发改备[2015]110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乡卫生院
项目名称 巴州区光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巴州区光辉乡街道
实施时间 2015年4月,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拟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586.2平方米,地上三层,采用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主体结构为砌筑结构、部分框架结构;新建化粪池一座,有效容积率为47.502立方米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投资及地方配套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巴州区光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请在银行转账单上备注:巴州区光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3、实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参加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4、随机抽取前,现场审核的资料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