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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7 数据编号: 32994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省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水处理器供货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项目江苏省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和院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是: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评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18.37亿元人民币。现对本工程所需水处理器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水处理供货。数量:共计14套 [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2交货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院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预计2015年8月30日

2.4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水处理器制造商或水处理器制造商的代理商。水处理器制造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其代理品牌水处理器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满足前述要求之外,其注册资金金额须≥2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核查;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及代理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核查;注册资金金额均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为准)。

2、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授权人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所报水处理器品牌,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请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原件备核)。

4、投标人提供水处理器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必须在江苏有常设机构,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江苏常设机构证明材料,提供售后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证明)。

6、投标人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同品牌水处理器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项目销售业绩2份(合同原件备核,时间、数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8、招标人不接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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