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7 | 数据编号: 32998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凌源市双利水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凌源市应急供水配套建设净水厂工程项目的设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凌源市双利水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凌源市应急供水配套建设净水厂工程
3、工程规模:新增城市供水能力5万m³/d
4、建设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主要内容:设备采购
7、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9、计划采购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
10、合同估算价:二标段:50万元,三标段:170万元
二、招标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货物及附件、备件,并负责包装、运输(至标段现场)、卸货、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二标段:电气设备
三标段:工艺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为有生产能力且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设备制造年限5年以上。其中工艺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净水设备、加氯加药等主要设备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外购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外购产品制造商的资格要求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相同)。
3.3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14年)。
3.4 具有同类产品、设备、仪器生产或销售业绩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和调试能力。
3.5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含近三年参与政府招投标活动有不良行为记录,含业主曾使用、考察过的厂家质量及售后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