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8 | 数据编号: 33039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SG0100G15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区内拆除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场区内拆除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供水三厂厂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管线迁移、工艺管线设备及构筑物拆除、树木移植等。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具备主体施工前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5年5月1日-2015年5月30日,共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2年04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