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8 | 数据编号: 33043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兴隆镇玉桥村街道南排水工程已由西发改审发【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玉桥村
2.2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内容:兴隆镇玉桥村街道南建设排水工程,敷设DN200-600钢筋混凝土管1175米,其中DN600管道583米,DN500管道540米,DN400管道21米,DN200管道31米,配套建设排水检查井22座,雨水井20座,跌水井1座。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橡胶圈承插连接,排水检查井为圆形砖砌井,井经Φ1250。
2.4投资额:98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建造师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外省企业需一级建造师)。(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3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进宁备案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