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居镇肖家店村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资额约为 44.12 万元
建设施工地点
随县安居镇肖家店村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范围内的人工湿地建设及湿地植物种植、一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工程竣工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