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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9 数据编号: 3307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水处理设施)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钦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水利局、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发改农经[2015]16号文批复,项目法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钦州市钦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项目编号:GXCZ2015-G2-HL-01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各乡镇
建设规模:水源工程、水处理设施、输配水管网等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招标内容:管理房、管路、蓄水池、泵房、水井、闸阀井等工程。
计划工期为:270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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