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9 | 数据编号: 33094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卢氏县官道口镇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官道口镇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LSXZTBJYZXGC(2015)21号
2.3工程概况:垃圾池、污水管道、人工湿地等
2.4建设地点:官道口镇官道口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