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0 | 数据编号: 33116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HCGG-2015024
1. 招标条件
菏泽市点将台路(校场李庄前街小路-东方红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项目,己由菏区呈字【2014】6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菏泽市城乡建设局。现对菏泽市点将台路(校场李庄前街小路-东方红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点将台路。招标范围为点将台路(校场李庄前街小路-东方红大街)道路及排水工程,本工程位于菏泽市点将台路(校场李庄前街小路-东方红大街)路段,道路全长约700m,规划红线宽30m,断面形式3m(人行道)+4m(绿化带)+16m(车行道)+4m车行道)+3m(人行道)。排水工程:雨水工程采用D600、D800、D12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120°中砂垫层,双侧布管;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150°中砂垫层;污水工程采用D500玻璃钢夹砂管,180°中粗砂垫层,单侧布管。招标人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发布,点击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5.保证金缴纳方式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小写:50000.00元),汇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报名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