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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10 数据编号: 3312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辽阳市弓长岭区净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阳市弓长岭区净水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辽阳市弓长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阳市弓长岭区净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弓发改发【201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阳市弓长岭区水务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建5万吨/日净水厂一座,工程用地4.612公顷。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电气、水暖、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厂区配套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阳市弓长岭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5万吨/日净水厂一座,工程用地4.612公顷。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电气、水暖、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厂区配套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估算价为  6442.78  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5万吨/日净水厂一座,工程用地4.612公顷。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电气、水暖、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厂区配套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5  月  15  日开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7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  投标人需提交信用辽宁网备案的A级(含A级)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