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镇江市水业总公司的镇江市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监理)经被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污水处理厂内(2)工程规模:餐厨废弃物处理规模140吨/日(其中食物残余120吨/日,废弃油脂20吨/日),生活污泥处理规模120吨/日,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4亿;其中含有高温热水解系统、厌氧发酵罐、沼气提纯系统、锅炉等专业设备,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占工程概算投资额70%。(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招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设备监理乙级(同时具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业和环保工程专业)及其以上资质。(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3)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现场项目监理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中必须包含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人员各1名。(以注册专业为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否则资审不合格。
6、根据苏建建管[2014]100号规定,资审时江苏省省内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同时监管的工程不得超过2个;江苏省省外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7、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8、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c、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