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3 | 数据编号: 33159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明建招 [2015]8011 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三明市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污水厂调试、试运营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规模:投资额约 1000 万元人民币;总设计生产能力工业废水处理远期 1 万 M3/d ,近期 0.5 万 M3/d 。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营;
六、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交货期):定合同后, 4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运行时间:调试完成后,试运营 6 个月。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在招标公告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的 制造商或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60 万元(含 260 万)的 境内供货商 ,具有 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8.2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
8.3 投标人在 2012 年 4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前至少有承接过一项经验收合格的日处理 5000 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8.4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但最多只允许二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主办单位、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力和义务、共同授权人及联合体协议的有效期。格式自定
8.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九、招标货物一览表
9.1. 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工程为 0.5 万立方米 / 日污水处理厂(不含污水管网)。主要为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工程内容为机械设备,包括细格栅及调节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 CWSBR 池相关设备、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房、事故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加药间和鼓风机房、闸类、起重设备、变配电间等所有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其他售后服务。
9.2. 污水厂调试、试运营:
本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指标如下表: 单位: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