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周宁县李墩镇污水处理厂及一期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李墩镇污水处理厂及一期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周发改审批[2015]14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李墩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周宁县李墩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宁县李墩镇污水处理厂及一期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周宁县李墩镇。
2.3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及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99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暂按572万元。
2.4工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周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 1000吨,采用水解酸化+生物转盘+紫外线消毒,污泥脱水采用自然干化法为主体工艺的工艺设备及生产性构筑物和配套的辅助建筑物,以及厂内供电、给排水、道路、自动化控制等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一期配套管网工程为工业园区至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一期配套管网工程与工业园区现状管道衔接,长度约5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