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江山市清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与要求
2.1工程规模: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分别对坛石镇5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清湖镇6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
2.2主要项目包括: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认定后的工程实施,对原生化池进行清洗,水池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气、控制系统等,工艺调试及调试合格后二年运维(含电费)。
2.3要求:对原设施进行充分利用和维护,设计方案优化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涉及机器设备必须注明型号规格品牌。二年运维期间出水必须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且出水合格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4建设地点: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