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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14 数据编号: 3323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钻井废弃泥浆池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15-JSFW-1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以关于下达2015年上市业务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石油港字〔2015〕22号》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总体方案,2015年,在第三采油厂范围内进行产能开发,共布署油水井148口(含部分2014年跨年井)。为确保采油三厂2015年新产能建设钻井废弃泥浆池无害化处理项目合规合法,需对以上148口新井在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2.2.1 服务内容:对2015年第三采油厂范围内的钻井(含部分2014年跨年井)废弃泥浆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泥浆池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恢复原貌、土地复耕的目的,预计处理工作量120个泥浆池,泥浆池平均容量约800方,具体以招标人建设单位实际提供工作量为准。
2.2.2 技术指标:恢复井场地貌后符合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土壤样品采集、保存、分析记录,顺利通过地方政府的审核批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单个泥浆池的处理应于接到通知后4日内完成。
2.4 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GYT-2015-JSFW-19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格证书(含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市场准入证,从事过泥浆池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 年以上在该研究方向或类似方向的经历及取得的成果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自然人投标。自然人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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