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5 | 数据编号: 332445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一、公司简介
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招标项目: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南太子湖污泥生态处理项目已由武汉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300吨/天浓缩污泥预处理(含水率80%)
建设地点:武汉市沌口区南太子污水处理厂内
行业:市政工程
Ø 工程范围:电缆及桥架采购(含运输费用)
Ø 工期:20天内
Ø 招标文件中有具体规格及数量等参数要求,须资质审核通过后在招选平台上下载。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注: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2. 投标人要求为电缆制造商,经营范围或生产许可证中有标示招标物资,提供3C认证证书,并提供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应具有所需的厂地,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设备,能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全面完成购销合同;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实验的设施;对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标准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合格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须能开具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