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内容由
“材料暂估价、《绍兴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7期)、《浙江造价信息》(2015年7期)、《杭州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7期、《宁波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7期,综合取定价、综合暂定价、业主单位意见。”
改为
“材料暂估价、《绍兴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8期)、《浙江造价信息》(2015年8期)、《杭州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8期、《宁波造价管理信息》2015年8期,综合取定价、综合暂定价、业主单位意见。”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项“总承包服务费”内容由
“ 甲供材料总价的 3% ”
改为
“ /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头镇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