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合山市岭南镇溯河村窑瓦屯、甘劳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15]合山施 GZ 第16号)招标文件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2.5要求工期原内容为:
(1)要求在 2015 年12月23日前工程项目达到试运行条件。(为确保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同时多个工作面作业,如果不能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工期延误的赔偿责任)。(2)2016年2月20日前工程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一)现更改为:
(1)要求在 2015 年11月23日前工程项目达到试运行条件。(为确保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同时多个工作面作业,如果不能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工期延误的赔偿责任)。(2)2016年2月20日前工程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二、招投标文件第32页3.2.2原内容为:
3.2.2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 D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二)现变更为:取消该内容
3.2.2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 D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三、招标文件第34页3.2.3原内容为: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的,需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响应性评审为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 标评审。
(三)现变更为:取消该内容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的,需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响应性评审为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 标评审。
招 标 人: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合山市人民中路219号
联系人: 韦容
电 话:13597201118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滨江园小区四区21栋329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007820823、 0772-4298856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合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2--89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