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401G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乐业镇排水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乐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乐业镇排水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同江市乐业镇人民政府;
2.3建设规模:排水渠总长:30000米,其中跨路盖板暗渠长376.71米,不跨路盖板暗渠长29217.84米,钢筋混凝土管长为405.45米;
2.4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0日开工,2015年11月 30日竣工;
2.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任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乐粮路南侧15000米;第二标段:乐粮路北侧15000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省内企业须具备省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需具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尚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登记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次招标要求省外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报名工作,且监管系统中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要求开标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总监)到场,且要求中标人之授权代理人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开标至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30日(27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88号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外省入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章);
(8)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 投标人应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6.2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乐业镇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88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邹女士 徐女士
电 话:0451-87967606
传 真:0451-87967606
电子邮件:hatianz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