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5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玉道再生水站(一期)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86号文件、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玉道再生水站拟建于井边东路与澳前路交叉口东北侧,海关大楼后面。
2.2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玉道再生水站(一期)工程,玉道再生水站总规模10000吨/天,一期建设规模5000吨/天,污水处理包括:提升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水处理单元(生化池、沉淀池、滤池及消毒池);污泥处理单元(储泥池、污泥脱水间);办公单元(综合办公楼、门卫)。工程建安造价约1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玉道再生水站(一期)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 玉道再生水站、基坑支护、设备水电安装、工程调试及组织试运转、质量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未明示,但又是本工程中所必须的,均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工作、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计划工期:16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1500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33.68万元;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意见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本项目设置了同级、同类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同级、同类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三级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潭城镇龙景路建设局旁)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玉道水站一期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检察院出具的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龙凤路中国银行大厦3楼,邮编:350400
电 话:0591-62520621,传真:0591-62520621
联系人: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8、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1)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账 号:43126281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玉道水站一期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平潭潭城镇龙景路建设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