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8 | 数据编号: 38167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015130(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市聚镇聚集镇污水总管和水渠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新发改审【2015】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大市聚镇聚集镇污水总管和水渠改造工程(一期):水渠单侧挡墙改造、沿渠道路及桥涵建设、集镇污水总管敷设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大市聚镇月亮湾;
2.3 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3287589元(其中暂列金17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