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招标人立项批准,招标人为山东滨州滨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十二路以东,福生路以北,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总占地36195.1平方米,处理废水3万m3/d。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最终以初设批复为准)。
2.2质量要求:合格。
2.3招标范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监理招标;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身体健康,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9 月 29 日至2015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1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地点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106室
联 系 人:王波、刘向东
电 话:0531-81917658,0531-81917656
电子信箱:sdtc5@126.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帐 号:227305483177
8、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