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9 | 数据编号: 38188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0623-1595N2106919
1.招标条件
桂阳县土法选金废渣安全处置工程已由湘财建指[2013]460、478号、湘重办函〔2015〕55号、桂政招核[2015]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桂阳县宝岭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阳县土法选金废渣安全处置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郴州桂阳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在方元镇岭背村建设一座库容29.8万㎥的填埋场,填埋场底部铺膜防渗,并修建截排洪、渗滤液收集等配套设施;(2)将岭背村东1#、岭背村北、方元村永坪组、方元村东江组、神北村五里坪和上谷田等7处共计24.94万㎥选金废渣清运至岭背村填埋场,并进行覆膜、覆土封场绿化;(3)在鹿峰街道宝山炸药库北废渣堆存点旁建设一座库容5.2万㎥的填埋场,填埋场采取底部防渗与立体防渗相结合的防渗措施,并将将宝山铅锌矿尾矿库周边散落的1.59万㎥选金废渣清运至该填埋场,与宝山炸药库北堆存的2.82万㎥选金废渣一并填埋处置,并采取顶部覆膜、覆土绿化,建设截排洪沟等封场措施;(4)对岭背村北的废弃铅锌选厂周边0.33万㎥散落铅锌选矿尾砂清运至遗留尾砂库内,并对该尾砂库采取封场治理措施;(5)对选金池遗留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对各废渣清理后的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本项目总投资3981.6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其余为地方财政配套,本项目招标限价以桂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4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执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安装、采施及运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