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9 | 数据编号: 38201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编号:YXS20150902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15年污水纳管工程(第四批)万石镇(茶亭小区、南漕兴隆新村)污水纳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5)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17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5日至 2016年1月22日,工期:90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内施工范围开挖管、检查井、方形井施工、格栅井、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