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2、本工程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无论以单独投标或以联合体投标的,对其“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不做要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无论以单独投标或以联合体投标的,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均应为BB+及以上级别(若联合体双方企业资质均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双方的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均应为BB+及以上级别)。
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只要其中一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