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安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污水处理及辅助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安发改投资[2015]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安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地方政府配套、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7:7:66 ,招标人为 蓬安县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15]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72402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原蓬安县电影公司电影院用地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540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25.18平方米。建设门诊综合楼一栋、锅炉房、污水处理房一处及配套室外工程等。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含内外装饰设计及医院中医文化工艺特色);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3个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医院建筑设计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3.3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至2015年 10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5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蓬安县中医医院
地 址: 蓬安县相如镇红旗路2号
邮 编: 6378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17-8622383
传 真: 0817-862238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22楼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028-86764737
传 真: 028-8676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