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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9-30 数据编号: 3825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慈溪市城南水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城南水厂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核【2015 】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城南水厂位于慈溪市匡堰镇龙舌村;梅湖泵站位于梅湖水库水坝东北方向山脚下。

  2.2标段: 一个标段。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15万吨/日水厂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119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31.1平方米,绿化面积46993.7平方米(其中梅湖泵站用地面积1458.4平方米,建筑面积2369.8平方米,绿化面积13308.5平方米;城南水厂用地面积19738.3平方米,建筑面积23861.3平方米,绿化面积33685.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500万元(其中市政造价约10620万元,房建造价约1500万元,绿化造价约380万元)。

  2.4计划工期: 6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争创甬江杯。

  2.6招标范围:道路、景观绿化、水池、雨污水管、附属、土建、生活水电等工程(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3.1、3.2的资质且满足3.3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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