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8 | 数据编号: 38280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区乔口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望发改投【2015】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城区乔口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HNLW-2015WCH012
2.3规模:处理规模远期2000m³/d,近期1000m³/d。预处理紫外消毒按照2000m³/d设计,土建一次到位,设备按照1000m³/d规模进行安装,预留,预埋远期设备安装所需配件,渗虑单元规模按照1000m³/d设计及施工。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渗水田池、污水处理池及设备安装辅助用房等土建工程,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排降水)、钢筋混凝土、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2.4项目建设地点:望城区乔口镇
2.5 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渗水田池、污水处理池及设备安装辅助用房等土建工程,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排降水)、钢筋混凝土、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图包括的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